中国法院新闻讯(朱雯)2016年10月12日上午,已经整装待发的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和法警大队接到通知,原定在第二天上午的强制拆迁任务取消。原来,被执行人阿布某和阿力某已与伊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合同》,施工车辆已进入公园街一巷道路建设施工现场。
2014年下旬,因伊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需要,公园街一巷道路建设(阿合买提江街-S313线)被纳入拆迁范围,阿布某和阿力某两户的房院也在此征迁范围内。以对土地征迁补偿款不满为由提出苛刻要求,拒绝拆迁,而且态度十分强硬。伊宁市人民政府向其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令其搬迁,但阿布某和阿力某两户拒不履行。2016年5月28日,伊宁市人民政府向市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立即着手做阿布某、阿力某的思想工作,劝其自行搬迁。阿布某和阿力某两户抵触情绪强烈,以其补偿不到位为由,坚决不同意搬迁。执行人员多次协调,但被执行人的态度不但没有缓和,反而从网上下载了一些“某地方政府擅自强迁”的负面报道,摆出一副“顽抗”到底的架势。因阿布某和阿力某两户的房院位于公园街一巷改造道路的中间,该路段车辆流动性较大,如不及时搬迁,将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且市民多次将此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形势迫在眉睫,经伊宁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该院院长带领执行人员做其思想工作。多次登门协商未果,被执行人依然不肯拆除房院,抵触情绪较大。
“十一”国庆节后,公园街一巷道路建设用地拆迁只剩下阿布某和阿力某两家,由于冬季即将临近,为配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该院院长会同市政府、市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要求执行人员尽快制定强制拆迁方案,绘制现场警戒图,并联络相关部门,准备强制执行。同时,不断强化做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拟采取强制拆迁的前一天,该院院长会同执行局长邀请了市政府征迁办主任将被执行人叫到我院,做拆迁工作的最后努力。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的思想疏导,对房屋补偿、房屋附属物、装修等再次逐一清算补偿费。从下午到深夜,历时八个多小时,通过不懈地努力,被执行人阿布某和阿力某两户终于放弃抵触拆迁房屋情绪,在《征收补偿合同》上签字,看到这执行和解的结果,法官们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第二天,施工车辆顺利进入了施工场地。
伊宁市人民法院本着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和谐司法的理念,以“细”、“实”、“诚”的工作态度,使该拆迁“钉子”案成功执行和解,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共利益,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伊宁市的改革、发展、稳定积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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