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陈晓东 艾克拜尔·阿不来提)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喀什中院的警车在远离城市的乡间小道上疾驰,车内立案庭干警艾克拜尔·阿不来提和艾克拜尔·买代提,无心欣赏窗外风景,也无暇顾及村道的颠簸与漫天尘土,他们的眼睛紧盯着村边的房舍,仔细寻找着被送达当事人的住所。
叶城县乌夏克巴什镇远离喀什市380多公里,是典型的山区乡镇,这里地貌复杂,道路难行,气候垂直差异较大,南部、西部山区是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三年前这里发生一起饲养动物损害纠纷案,受害人艾某在集市购买吐某的毛驴时,不慎被毛驴咬伤面部,此案经两次开庭审理都没能解决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由于双方当事人居住在远离镇政府的自然村,经过2次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到双方。为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审理期限过长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提高审判效率,此次立案庭两名干警携带类似案件的开庭传票5件12人查找当事人的住址,找到当事人直接送达。
截止到2016年10月,立案庭全年已组织庭室干警32次前往喀什地区各县市的多个偏远乡村行程3万余公里,向73个案件125名当事人,送达了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因住址偏远无法送达导致庭审不能正常进行的困难,确保了案件有效送达、如期开庭,并积极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及时解决纠纷,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为以后庭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践行了司法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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